阿里在美上市不仅让美国本土电商亚马逊颇生醋意,美国实体零售巨头百思买、塔吉特、 JC Penney 等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也感受到了阵阵寒意。作为“抱团取暖”的应急措施之一----从上周末开始,它们通过自己的协会组织----商业街公平联盟在美国电视与广播的黄金时段大做“政治广告”----游说美国国会对阿里巴巴和其它电商巨头征收销售税。它们通过广告发出警告称:“除非美国国会即刻立法填补网络零售商和税收漏洞,否则,阿里巴巴集团可能屠杀美国企业。”
闻此,美国那些习惯于用美国利益标尺度量中国在美上市企业的媒体,则干脆对阿里巴巴贴上了“美国零售商公敌”的标签。
如此耸人听闻之警告,中国绝大多数网民很可能权当笑话听,可在美国国会议员中,对这类针对中国民营电商的“政治指控”感兴趣的却并非个别。消息传回国内,多数国内网民对此嗤之以鼻,也有网民替阿里巴巴担起了心,个别网民则等着看阿里巴巴笑话。笔者想说的是,中国国内舆论尤其是财经类媒体,应该远离并拒绝对这件事的无聊炒作。
首先,网购业务只占阿里集团主营业务的其中一块。阿里的天猫之类说白了形同农贸市场的“场主”,其主营收入并非直卖货所得,而是出租“经营摊位”,收取“租金”及其它若干管理费。对依附于天猫之类的“经营摊主”,包括已然做大的“网店”该不该征收营业税(中国税种),甭说在美国已争议了多年,在国内也已争执了多年,笔者深信,不管征与不征,以及何时征并以怎样的幅度来征,税务部门肯定早有多套方案可随时供国务院进行定夺。舆论争议了若干年,税务部门迄今未作公开权威的明确回应----也许,此乃尽量先“放水养鱼”之精明之策。
眼下,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均未对网店尤其是中小网店开征税收。已经开征的则多半将其纳入营业税范畴。对于营业税(类似美国的销售税),中美两国都归类为地方税。中美两国的不同之处是,美国各州政府能就某种营业税征与不征进行独立的地方立法。中国只要涉及征税,立法权皆归中央所有。于是,亚马逊在美国的加州、得州、宾州等部分州是要被税的,而更多的州则选择不对其征税。而就是那些对其征税的州,税名与税率也各不相同。
在中国,迄今开网店是不征税的,于是在网民中形成了一种似是而非的误解,误以为阿里巴巴是不需要交税的。其实,阿里巴巴本身不开网店,它只为无数网店店主提供开店必须的集市(平台),并提供信用把关、秩序维护、资金结算等服务与管理。因此,甭管美国国会接下来会否采纳百思买等的诉求对阿里巴巴开征特别销售税,至少在中国,阿里巴巴集团的所有业务(包括为数百万网店店主提供网上交易平台之收益)是都需要依法交税的。
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向其注册地杭州市纳税70亿元人民币。由是,阿里巴巴不光是中国电商的“模范生”,而且亦是杭州市和浙江省依法纳税的“模范生”,至少在浙江省内,阿里巴巴年纳税额仅次于中烟浙江分公司。
阿里巴巴目前的主营业务均在国内。其成功上市从美国股市圈钱近300亿美元。未来,阿里巴巴的业务若作全球性布局,所在国譬如美国的立法机构,想对其打“税收牌”是起不到遏制作用的,甚至连保护性作用(譬如对美国百思买这类传统零售商进行刻意保护)都很难起到。因为一种商业新业态取代另一种传统商业业态,并非是个法律问题,而是创新与发展潮流不可阻挡的规律使然。
笔者愿意在此作一假设,如果将来某一天,阿里巴巴的全球业务譬如美国业务出了大问题,那么,它一定不是阿里巴巴被他国“税收牌”压垮的问题,而是阿里巴巴全球业务的选择和布局的决策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