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控制
12月25日,福建龙岩市发生一起公交车被持刀歹徒劫持事件。目前已造成8人死亡、25人受伤,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是龙岩市本地人,系无业人员。事发之前,当地居委会干部到其家中为嫌疑人父亲拍照办理优抚证,产生了矛盾。犯罪嫌疑人先是持刀杀人,其后又劫持公交车撞人。目前,当地公安机关还在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侦查。
事情发生后,人们强烈谴责犯罪嫌疑人,也为逝去的生命感到痛惜。悲痛之后,社会还需要思考的是,如何严防悲剧再次发生?
首先要理性看待这些恶性事件,从严打击犯罪行为。正义既要实现,也要以最快速度实现。不论是不久前的辽宁葫芦岛轿车冲撞儿童事件,还是陕西米脂恶性伤害事件,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中米脂恶性伤害事件案发后五个月,被告人赵泽伟被执行死刑。福建龙岩劫持公交车事件必须尽快侦破,明确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对于公众而言,面对这样的案件,也不必过分惶恐。报复社会型案件固然与社会转型期中的问题有关,但如此践踏人性的极端恶性案件的决定性因素依然是个人人格障碍与缺陷,是对“挫折”的过激反应。因此,人们应认识到,这类事件的出现只是个例,并不具备普遍性,无需上升为群体性恐慌与焦虑。
其次要提升公共场所安全防控,强化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三元预防结构。恶性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加强类似场所安全警戒力量部署。但这不是“一阵风”式执法,而是为了防止模仿作案的需要。从长效机制上,防范重点依然在于社会、家庭、个人三方的协力,加强对公共交通、学校、医院等报复社会型犯罪易发的公共场所防范工作。硬件上注意安全岛、避险场所设立,实现紧急事件及时疏散;软件上科学配置警力等社会保障力量,进行必要的反暴力安全演习,提升民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降低类似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最后还要加强司法救助与心理干预。恶性事件的发生往往牵连许多无辜的人,其中既有遭遇不幸的家庭,也有事发时目睹悲剧发生的人们。他们的内心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考验。这就需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救助与心理干预。尽管金钱不能挽回生命,但能表达社会的抚慰。依照司法救助的相关细则,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可以进行辅助性救济。同时,各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能力为目睹悲剧发生的人们提供持续心理疏导,防止“反刍”带来的二次伤害。
恶性事件的发生,不仅要做好事后处置,还要未雨绸缪,从根源上截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为有效防止同类案件发生,有必要建立全社区覆盖的心理诊所、讲座、社会宣传等方式,引导重点人群对挫折、困难等负面情绪进行自我调节,以消弭极端情绪诱发的犯罪。
(姜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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