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浙江省教育厅党委书记陈根芳致歉。(图源:中新网)
“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12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情况调查结果。经浙江省政府调查认定,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什么错纠什么错的原则,浙江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12月1日成立由浙江省省长袁家军任组长的调查组,到12月4日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并专题研究,再到12月5日公布结果。浙江省委省政府直面公众关切,有速度,更有力度,不仅迅速纠错——恢复英语的原始得分,还启动了究责机制,呼应了民意。
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承载为国选人育人的重大使命。正因如此,一旦高考公平遭遇挑战,哪怕出现并非人为的错误,也会伤害莘莘学子的切身利益,损害了高考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具体到浙江省的英语加权赋分事件,确有备受诟病之处,正如调查组认定的,“本次加权赋分是在正式评卷完成后进行的,不属于评分细则的范畴,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混淆了加权赋分与评分细则的概念。”
这一问题,不仅浙江省的考生和家长愕然,连省外的考生家长也焦虑不已。在这种背景中,浙江迅速纠错,并进行制度性反思,不仅把决策依据、决策过程搞清楚,还把责任主体和责任大小搞清楚,给“广大考生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明白,给群众一个交待”。
如今,追责机制正在进行,浙江省教育厅也公开道歉,特别是及时纠错,让广大考生和家长长吁了一口气。按说,此事可以尘埃落定了,但是更应该看到,对此事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有助于提振公众的信心,也有助于高考改革走得更稳健。
众所周知,早在2014年,国务院即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后,被确定改革试点的浙江省逐步推动高考改革步入制度化的快车道之中。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底,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增加考试机会,分散考试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探索从唯分数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从现实反馈看,浙江省在英语考试方面的动作体现了改革精神。
然而,方向对了,不等于方式也对。以此次加权赋分为例,就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哪怕初衷良好也经不起推敲。究其因,浙江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决定了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关键的是,在具体操作中,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又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仅作模拟推演,导致不同考生同题加权赋分值存在差别。这样的“改革”,一地鸡毛,可用乱来形容,自然狼狈收场。
反思这起事件,不是否定改革,也不是走回头路,不能以此污名化高考制度改革决策,中断各地的试点进程。而是通过深入研判,在改革中检视,在纠错中完善,推动改革更好前行。
这次的高考制度改革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难度最艰巨的一次改革。正因为任务艰巨,更需鼓足勇气;正因为“最重要、最复杂”,更需要审慎。联系到此次事故,不能因为走了弯路,就不再继续赶路,也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否定取得的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高考寄托着亿万国人的热切期望,高考也是学子开启人生新路的重要驿站,最大程度捍卫公平是全社会的价值共识。从此次浙江省高考加权赋分事件后,我们在获得深刻教训反思的同时,也要咬定公平不放松,引以为鉴再出发,让高考改革之路将越走越顺畅,带给公众更多希望和畅想。
(王石川,海外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