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黃寶儀廣州報道:《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扶持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落戶最高獎2千萬(人民幣,下同),港澳專才可選擇按照內地與港、澳地區稅負差額給予獎勵。
據悉,為吸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落戶並把實際辦公地址放在南沙,南沙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30萬元人民幣以上骨幹人才,按照其個人經濟貢獻40%給予特殊人才獎勵。其中,港澳人才可選擇按照內地與港、澳地區稅負差額給予獎勵;外籍人才可選擇按照超過15%部分稅負差額給予獎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或相當層級職務人員),除享受特殊人才獎勵外,還可在企業經營貢獻獎中獲高管人才獎勵。兩項獎勵總額最高為個人經濟貢獻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