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昨日發佈消息,為貫徹落實今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從即日起,申請人申請辦理港澳進出內地直通車指標、牌證時,可以交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代替《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據了解,廣東省公安廳此前表示,正在研究更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應用場景。此次兩地牌新政,即為相關部門推出的應用推廣成果之一。
據廣東省公安廳最新數據,目前,廣東已共為9.2萬輛港澳車輛發放兩地牌照。今後,廣東交管部門可同時為持回鄉證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申請者辦理兩地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