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排查(图源:南方都市报)
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就在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从鼠疫、H7N9禽流感到曾经肆虐一时的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MERS病毒……据专家介绍,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次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问题推到风口浪尖。
血和泪的教训下,为何仍有人将野生动物作为“盘中餐”呢?不容忽视的是,为猎奇“尝鲜”或“滋补”,部分消费者的需求造成了屡禁不止的市场乱象,甚至催生了非法猎捕、购买、运输、销售的黑色产业链。一些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此提供了交易和消费的场所,公开售卖竹鼠、狗狸獾、果子狸等“野味”。
一桩桩买卖,令野生动物遭受可怕乃至致命的伤害;一旦引发疫情危机,不仅买卖双方,整个国家和全社会都可能要为之埋单。
杜绝“致命饕餮”,谨防“病从口入”,亟需用法律划下不可逾越的红线。舌尖上的“任性”要不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势在必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及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和具体办法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此同时,普法宣传工作要跟上并贯穿始终,增强全民执法懂法意识,提高守法用法能力,在整个社会形成重视野生动物保护的风气。
时至如今,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并非仅为防范疫情的应急之举,更是生态文明建设应有之义。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要素,野生动物对维持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乃至对人类生存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人为改变甚至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都可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负面影响,最终对人类社会造成威胁。
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拒绝滥食野生动物正是对于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价值观念的遵循。时刻谨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敬畏自然就是珍爱生命。(海外网评论员 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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