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0月15到17日,中国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经历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大范围雾霾。每到这个时候就是一场全国性的焚烧秸秆打击战。
中国环境保护部10月18日通报,10月5日至17日期间,全国有20省(区)被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共862个,比2014年同期增加54个,增幅为6.68%。
焚烧秸秆已成众矢之的,各级政府甚至派出作人员到田间蹲守,目标就是“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农民也为此背负骂名。
焚烧秸秆真的会导致雾霾吗?农民是罪魁祸首吗,在政府禁烧秸秆第16个年头的今天,为什么农民还在坚持焚烧?
一、焚烧秸秆致霾但不是雾霾主因
中国每年的各类秸秆总产量大约在7亿吨上下,几乎占世界秸秆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20%的秸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和大城市郊区,由于燃料结构改变和化肥的广泛使用,秸秆剩余量甚至高达70%-80%,这些秸秆最后大多被焚烧。
制作于2015年10月18日的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图。
遥感监测统计分析表明,华北平原、华中华东北部是秸秆焚烧的集中区域。在夏、秋粮食收获期间,秸秆焚烧频繁,会产生大量的CO2、CO、氮氧化物、苯以及多环芳烃等有害气体,遇到无风、逆温等对大气扩散不利的天气,不仅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短时间严重恶化,还对人体健康、交通运输等多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秸秆焚烧可短期致霾
住在北京的居民应该还记得去年此时的4次重大雾霾。2014年国庆黄金周刚刚结束,北京就进入连续4天的雾霾。据《中国环境科学》杂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分析发现,在重污染的初期,大气中C1- 和K+出现明显的增长。C1- 和 K+是生物质燃烧(焚烧秸秆就是一种生物质燃烧)的示踪离子,再结合秋季北方地区特殊的污染源排放特点,可发现秸秆燃烧是导致本次重污染的因素之一。
根据 MODIS卫星反演的10月7至11日的中国中东部地区火点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在这期间河北、山东以及河南等地的秸秆焚烧现象都很严重,气团经过移动,将上述地区的污染物扩散至北京区域。
北京市环保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处处长李立新曾提供一个数据,大范围秸秆焚烧可使北京地区的PM2.5在几小时内由110微克/立方米飙升到460微克/立方米。
2、雾霾成因复杂,须具体分析
就2014年10月上旬的重度雾霾来说,北京市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加重和维持了重污染过程。研究人员综合分析得出结论,区域传输是导致本次重污染的诱因,其中秸秆焚烧是影响因素之一,随后区域传输和本地污染物排放共同维持并加重了重污染过程。
雾霾产生不仅需要颗粒物和粒子来源,还需要大气层条件达标以利于累计,湿度条件满足标准以划分具体是雾还是霾。因此,焚烧秸秆是雾霾产生的源头。分析其是否是雾霾的决定性要素则要具体分析:若大气层结条件适合,又没有其他颗粒物和粒子来源,那可以说烧秸秆是决定性要素。其它情况下则未必为决定性要素。
3、全年来看,焚烧秸秆不足机动车尾气致霾的1/5
据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及多个研究机构的共同研究结果,北京PM2.5中大多是直径小于1微米(也称为PM1)的粒子。PM1的最大组分为有机碳气溶胶,约占40%;排在第二的组分是硫酸盐气溶胶,占16%,主要来自燃煤;而第三大组分为硝酸盐气溶胶,约占13%。这些物质有的来自机动车燃油,也有燃煤的影响。城市居民活动和城郊农业排放的氨气,也很容易形成更多的硫酸盐和硝酸盐。
根据以上研究机构的数据,在北京市的PM1中,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贡献量约23%,大致为PM1总量的五分之一,而秸秆燃烧只有4%。
可以发现,在全年的雾霾来源中,机动车尾气还是首要因素,焚烧秸秆不及其1/5。
二、治理之困:综合利用不如一烧了之划算
人类烧秸秆的历史十分悠久。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焚烧秸秆才逐渐成为环境问题。
1、秸秆失去经济价值,直接烧掉省事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秸秆的传统炊事用途逐渐失去市场,收集秸秆也不再有经济价值,省事的方法就是直接烧掉。
有经验的农民们认为,焚烧秸秆不仅省事,焚烧产生的高温还能杀虫杀菌,秸秆焚烧后还能形成草木灰,可部分替代化肥。但这样的好处不过是农民们的一厢情愿。
焚烧后,秸秆原本含有的氮、磷、硫等元素大部分转化成颗粒或者挥发性物质进入大气,只留下一些磷素和钾素,而磷素呈不溶解状态,难被作物吸收,这样导致营养元素损失严重。
秸秆焚烧会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的自然肥力和保水性能大大下降,上壤水分损失65% ~80%,板结不耐旱,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降低农业收益。
2、政府的秸秆处理方案对农民来说并不划算
20世纪90年代,全国出台法规禁烧秸秆。但是,当时雾霾天气并不严重,也并非因为要治理雾霾才禁烧秸秆,只是秸秆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资源,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自1999年,农业部开始重点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快速腐熟技术及秸秆养畜过腹还田技术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技术等,为秸秆综合利用寻找出路。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家也搭理推广秸秆的能源化。
目前,中国处理秸秆的方式有“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尽管如此,每年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秸秆没有被有效利用起来。原因在于,对于农民来讲,其他的秸秆处理方法都不划算。
比如说秸秆还田的推广受限制比较多。秸秆还田,需要多加两道程序,一是把秸秆粉碎,二是要把土地深耕,将秸秆埋在地下,而目前农民普遍采用的是浅耕,因为深耕的费用要高一些。粉碎一遍按30元,粉碎两遍按50元的话,这就多出来50元,如果再深翻一次,40元到50元的话,这两道程序下来也就是100块钱。但对于秸秆还田,政府将给予的补贴只是每亩10到20元。
而农民购买秸秆粉碎机也需要一笔支出,虽然国家有每台30%的补贴。但秸秆粉碎机一年才用了一两次,对农民来说性价比太低。
由于秸秆的降解时间很长,不能作为当季作物的肥源,一年也只能还田一次,还田效果还受到很多具体因素的影响,而且受病虫危害的秸秆也不能直接还田,再加上秸秆分解过程中还存在微生物与农作物争氮的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苗期生长。因此,在一些不适宜地区还不如烧掉省事。
饲料化和工业用途要取决于当地的市场,也有一个成本问题。
秸秆收割的成本不低,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收割机械设备不同时收割秸秆,需要动用人力收割,而农忙季节的劳动力也不便宜。此外,秸秆的经济价值不高,一旦收购方完全负担人工成本,就很难与其他原材料竞争。
3、秸秆直燃企业“骗补”现象突出
作为能源使用是解决大量秸秆应用的一个重要方法,国内也有很多的秸秆直燃和气化发电厂。
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为秸秆利用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但要企业享受到这些待遇并不容易。一方面,已建成的生产线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有资格享受相关补贴;另一方面,申请补贴的手续非常复杂。
按照《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综合利用1吨秸秆补助150元。省级也会对一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进行扶持,每个企业补助5万元,持续发展、运行良好的企业,经验收认定,下一年度可继续给予奖励。但是,企业“骗补”在地方也时有出现,企业成立了,但并不开工的现象也存在不少。
用秸秆发电的企业,国家可以补贴到每度电七毛五,而火电补贴才只有一毛五左右。很多企业拿到国家财政补贴后,一关了之。比如,山东省从 1997年开始建设的 140处秸秆气化站,到 2007年已停用 96处,占总数的 68. 6%。情况并不乐观。
三、政策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从2001年至2012年国家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门出台“环发”或“环办”等文件8份,政策出台密集且日益加压,但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根据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0年全国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亿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6%,利用量约5亿吨。其中,作为饲料使用量约2.18亿吨,占31.9%;作为肥料使用量约1.07亿吨(不含根茬还田,根茬还田量约1.58亿吨),占15.6%;作为种植食用菌基料量约0.18亿吨,占2.6%;作为人造板、造纸等工业原料量约0.18亿吨,占2.6%;作为燃料使用量(含农户传统炊事取暖、秸秆新型能源化利用)约1.22亿吨,占17.8%在该《方案》中,还提出了到201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如果到2015年结束目标达成,那么还剩下20%的秸秆没有被有效利用。而为了这20%没有利用起来的秸秆不被农民们一烧了之,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从卫星遥感监测到地面设立t望哨,全方位布控,严防死守,甚至派出工作人员到田间蹲守,目标就是“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事实上,政府超过50的罚款需要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等,这依程序一走就要2到3个月。
按照目前的市场测算,1吨秸秆的价格在200元到250元,目前市场上至少有20%,也就是1.4亿吨秸秆有待消化。如果这部分秸秆得到综合利用,市场价值至少在280亿元。政府动用卫星遥感技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倒不如以奖代罚,直接将补贴发放给农民,鼓励农民实施稻秆还田,或者回收集中处理。要知道,光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公司2013年拿到的国家财政补贴就近1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