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姜某因从非洲黑市买象牙制品带回国,在四中院受审。她称这些象牙是作为“土特产”买回的,但法院认定其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本版图片/法院供图
海关在姜某行李中起获的象牙制品。
新京报讯 当海关人员从她行李中查获6根象牙制品时,姜某说这是去科特迪瓦考察生意后带回的“土特产”,只是作为个人收藏纪念品,所以未向海关申报。近两年后,遭通缉的姜某被缉拿归案。昨日上午,四中院一审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海关查获近15公斤象牙制品
从科特迪瓦带回象牙制品的是1978年出生的女子姜某。
2013年12月1日,姜某乘坐EK308航班由科特迪瓦经阿联酋转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当海关人员对姜某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在其行李箱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6根疑似象牙制品,经检验为现代象科象牙制品,净重14.535千克,价值人民币605629.84元。
2015年2月,姜某在大连周水子边防检查站被抓获。检方认为,姜某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现代象牙制品入境,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9点半,一袭黑衣的姜某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伊始,否认了检方的指控。她表示自己是带点土特产回家,没想到会成为走私那么严重。
黑市花2万元购买“特产”象牙
姜某说,她与母亲在老家经营一个小发廊,2013年11月29日,她前往科特迪瓦,目的是考察一下当地的酒吧和餐厅,顺便还想探望一下自己的前夫,姜某说前夫在科特迪瓦打工,她过去想看看俩人有没有复合的希望。
姜某到达后,通过当地华人了解了一下科特迪瓦的土特产,除了奶粉咖啡以外,当地人还表示,象牙与犀牛角均属于“特产”。
“在科特迪瓦买象牙很容易。”姜某说,大概有十分之一的中国人都会带象牙回国,姜某此后托当地的朋友在黑市花2万元买了6根象牙,用锡纸包好后放到包内带回国,至于犀牛角,姜某表示,她知道带犀牛角是违法的,所以没有购买。
姜某说购买象牙是为了自己收藏,她当时觉得出一次国不容易。对于为何未走申报通道主动提交物品清单让海关检查的质疑,姜某表示自己不懂申报通道与非申报通道的区别,在机场比较匆忙,没有仔细看海关在机场张贴的有关物品禁止入境的规定。
被认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
姜某的辩护人表示,姜某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恶意,购买象牙是为了个人收藏,作为一名初中都没有毕业的人来说,第一次出国对法律的认识会有所不足,此外我国价格评估部门对象牙的价格核算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差异,在科特迪瓦成交价2万元的象牙,按照国内的价格核算为60万余元,而上述象牙没在国内流通,未造成危害后果。
昨日,法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审判处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听到宣判结果的姜某看上去挺平静,前来旁听案件的姜某母亲显得对结果不能接受。在宣判后,姜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与律师商议后再确定是否上诉。
姜某表示自己吃了不懂法的亏,目前家里有年迈的母亲和未成年的女儿都需要她一人照顾。她反复强调,当时出国购买象牙,就是想用来当纪念品收藏。
焦点1 到科特迪瓦真为考察?
对于前往科特迪瓦的目的,姜某称是为了考察当地酒吧餐厅,同时探望前夫。
对于这种说法,公诉人提出了质疑。据检方调查,姜某于当年11月29日出发前往科特迪瓦,12月1日回国,并且预订了往返机票,飞行时间来回40多个小时,算上时差,她在当地逗留的时间仅一天一晚,侦查人员认为姜某在一天时间内活动太多,包括考察餐厅,与前夫复合等。此外姜某在国内经营的发廊也仅供其生活,但花费2万余元购买象牙收藏,此说法不符合常理,公诉人表示姜某的供述与其前往科特迪瓦的真实目的不符。
焦点2 为何案发近2年才被起诉?
姜某提出,2013年回国时,她在海关被查扣,当时她很配合地接受了海关的调查,但在2015年,她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警方要求配合调查,“我非常配合地跟他们来到北京,2013年我知道带那个(象牙)是错误的,我改了,为什么2015年还要抓我?”
就姜某提出的2013年已经被处理,为何2015年对她再次查处的问题,公诉人解释说,2013年海关只是采取了侦查手段对象牙扣押,并对象牙进行真伪鉴定和重量测试,以确认是否达到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的入罪标准。随后相关部门对姜某进行了通缉。此外,在姜某被查获前,其前夫已经因为涉嫌走私被抓获。
■ 追访
纪念品违禁会否被追责?
庭审结束后,四分检的检察官张显武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动物制品罪有三档刑罚: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姜某的行为和数额,均符合情节严重的规定。
此外,对于不了解国家具体违禁物品规定,在出国旅游时购买到违禁品作纪念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检察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检察官表示,在遇到类似事情时,办案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包括当事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比如如果旅行纪念品属于违禁品,也应该是当事人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正规市场购买,而本案中姜某在黑市购买象牙,已经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不能算是旅游纪念之列。
此外,对于携带违禁品入境,即便不被作为犯罪处理,当事人还是要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