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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开心结、轻装上阵、担当作为,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开展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久以来憋在心里的话不知向谁倾诉,这下总算可以一吐为快了,太暖心了!”近日,曾因工作失责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广东省管干部孟某,提起今年6月省纪委对其开展的回访深有感触。
及时“复查复诊”
解开思想上的“疙瘩”
“刚受到处分时自己感到很委屈:我一分钱都没贪没占,发放补贴是为了员工福利、稳定队伍,给业务人员补贴也是为了开展业务。”广东某省管企业下属三级公司原董事长孙某,因巡视发现其对所在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去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接到处分决定后,他感觉自己“背了黑锅”、前途无望,萌发了辞职的念头。
今年初,该企业纪委书记对其回访时的一番话让孙某解开心结:“大家都赞成要全面从严治党,但一旦治到自己头上就不这么想了。很多违纪违规都有‘客观原因’,似乎‘情有可原’;如果这样的话,全面从严治党从哪里切入、从谁开始?自身廉洁是对普通党员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则有更高的标准,现在企业出现了违规违纪情况,你作为‘一把手’,就没有责任吗?”一席话让孙某豁然开朗,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最近孙某还因业绩突出被调任二级公司副总经理。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根本的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凝聚党心、凝聚人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回访教育,让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的态度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惩前毖后的决心中体会到治病救人的初衷。
2017年7月,广州市纪委收到举报,反映刚退休不久的市管干部赵某在党的十八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查,赵某带队国内考察调研中,未能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差旅天数和行程安排,造成铺张浪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对上述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广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我都退休了,组织为什么还要揪住几年前的那点小事不放呢?”接到处分决定时,赵某反应强烈。
得知这一情况后,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专门对赵某作了回访:“我记得你父亲是南下干部,他对子女的教育很严吧?如果老人家还在世的话,他会同意对你的违纪行为网开一面吗?你虽然退休了,但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仍应当承担责任,也才能以此警示教育其他党员干部……”慢慢的,赵某思想上的疙瘩一点点解开了,此后她常对人“宣传”:“‘八项规定’抓得好、抓得实,党员干部都该从严要求,退休了也不例外!”
及时传递关爱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同志:为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根据南海区委《关于受处分干部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的实施意见》精神,你所在的党委(党组)会对你进行教育帮扶……不让任何一名党员干部掉队,是组织的最大期盼。你的转变,组织将拭目以待;你的进步,组织将持续关注!”从2017年12月起,佛山市南海区受处分的干部在接到处分决定的同时,都会同时收到一份印有上述暖心语句的《致受处分干部的关爱提醒信》。
“我们在调研走访中感觉到,对于基层干部而言,所在单位党组织就近负责回访教育,能够保证回访教育第一时间开展、回访对象全面不遗漏,把组织的温暖、关爱第一时间传递给每一位受处分干部,并能够实时、动态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工作状态,便于制定有针对性的回访教育措施,实现动态关注、实时教育、教育到位的效果。”南海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南海区某镇镇长黄某在去年一起消防责任事故中,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组织及时确定镇党委书记对其“一对一”教育帮扶。黄某说,“事故发生后,我心情很低落,甚至向组织提出干脆把我撤职调离算了。处分决定下达后,书记经常约我散步谈心,关心我鼓励我,一谈就是一两个小时,感觉很温暖。”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黄某下定决心。他带领相关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试点推进建设社会治理云平台,试点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聘请第三方机构排查评估消防安全,试点期间该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间次环比增加6.1倍,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环比提高3.2倍,隐患整改到位比例首次超过94%,火灾事故同比下降40%,初步形成了具有该镇特色的消防管理模式。在去年底全区消防工作大会上,黄某作为代表介绍了经验。“发言结束,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知道,那是大家在鼓励我。那一刻我特别自豪!”在镇党委书记的帮扶下,黄某的努力获得了组织的认可,今年他被调整到另一较大镇任镇长。
为了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今年3月印发的《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实施办法》专门规定:“党组织一把手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应及时对其进行警诫谈话,要求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省纪委监委第六、第七监督检查室在对联系部门受处分省管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时,在回访受访对象本人后,还专门找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督促其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对受访对象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
及时撕去“标签”
帮受处分干部重燃斗志
“以前总以为受处分后肯定没前途了,没想到组织还一如既往地关心我、肯定我,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今年3月,许某被广州市番禺区委提拔担任正处级实职后激动地表示。
2014年,广东省纪委通报曝光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时任番禺区某镇副镇长的许某因违规接受企业主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曝光后,他成了当地的“名人”,心理压力很大。区纪委领导、镇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其开展回访教育,帮他及时减轻思想压力。渐渐地,他对处分“释怀”了。受处分后,他继续负责该镇经济方面工作,打造了好几个有影响的项目,获得当地干部群众的认可。
对此,番禺区纪委监委延伸回访教育的正向效应,及时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案后回访教育登记表》,在影响期满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使用时提供任用参考依据,以对被考察人客观评价、“去标签化”。许某因此得以在处分期满后获得组织提拔,有效消除了“受处分就没前途”的误解。
在广东,上述情形并非孤例:某省直部门副职莫某因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以为升迁无望,没想到组织并未因此抛弃他,回访教育激发他认真履责、勤勉尽责,今年6月被提拔为正厅级巡视员;广州市花都区某正处级干部曾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回访教育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今年被组织重用转任镇党委书记……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广东共对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6293人次,其中129人处分期满后获组织提拔或重用。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回访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要建立好回访教育长效机制、解决好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好回访成果,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干部斗志和干劲,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记者 姜洁)
《 人民日报 》(2019年09月08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