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对港澳团队占比不低于70%的孵化机构,优先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地安排空间支持,为港澳人才提供住宿、交通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图为由多名港青创立的百迈技术聚焦工业视觉底层技术研发,在前海实现了飞速发展。香港文汇报记者李望贤 摄
◆日前启动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吸引多个香港高校研究中心进驻。香港文汇报记者李望贤 摄香港文汇报讯 综合记者李望贤及南方网报道,8月10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正式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深港合作为主线,聚焦“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培育深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生态、构建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等领域推出系列扶持措施,成为前海打造科技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的破题之举。
为构建深港科技创新链条、降低创新创业合作成本,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办法》将引导技术、设备、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在深港间进行优化配置。
通过合伙或参股支持港澳孵化基金
首先,在跨境孵化方面,支持港澳高校设立孵化机构、创建孵化基金。其中,对港澳团队占比不低于70%的孵化机构,优先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载体安排空间支持,为港澳人才提供住宿、交通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对投资前海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总投资70%的孵化基金,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将通过合伙或参股方式参与基金设立。
其次,在港澳科研成果跨境转化方面,支持企业或机构购买港澳高校、研发中心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许可,衔接支持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成果转化,予以最高50万元(人民币,下同)支持。
再者,在创投资本集聚方面,将依托前海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港澳及国际资本投资前海科技研发型企业,基金所投资项目须属于前海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
此外,在国际人才交流方面,支持港澳及国际科技企业、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设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推动港澳及国际博士后在前海发展,按市资助金额予以50%配套资助。
建联合实验室可获最高500万支持
为培育深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生态,推动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法》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联合体、科技创新共同体”等多类型科技创新合作形式。
一方面,除了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外,将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与国家级创新载体或国际重要实验室建设联合实验室,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按照运营实际投入经费的50%,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
另一方面,激发各类境内外合作组织在科技创新中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将支持在前海设立促进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社会组织,支持发起国际科技组织等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落户支持。
作为科技合作创新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海还将支持重大国际性科技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拟鼓励创建对科技企业的联合授信及共保机制、支持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强化科技保险风险保障等措施,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办法》规定每家机构每年所获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但为了进一步激励重点企业人才在前海发展,对年度利润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科技企业,将予以经营团队最高2,000万元的贡献奖励。
对制定国际标准机构予100万支持
知识产权是《前海方案》重点部署的创新生态建设任务,也是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优势,在推动前海科技发展上极具制度创新潜力。
为构建知识产权生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链条,《办法》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对成功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维权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鉴定费、检索评价费等合理费用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机构,分别予以每项100万元、50万元支持。同时,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基地或转化运用平台运营机构予以一次性200万元支持,对知识产权展会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最高150万元支持。
此外,支持打造数字经济示范项目,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制造、数据交易等领域,对上一年度新列入国家上述领域示范项目且在前海落地的企业,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