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 受訪者供圖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9月10日,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在南沙正式啟用。南沙區將依託該集聚區,融合訴訟、仲裁、公證、司法鑒定等高端法律服務資源,加強與港澳規則銜接,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務平台。
據悉,法律服務集聚區選址在南沙創享灣,建築面積約7,000多平方米,融合訴訟、仲裁、公證、司法鑒定、調解、律所等高端法律服務資源。圍繞企業的生命周期,從招商洽談、落地投產到生產經營,為企業提供全鏈條的跟蹤服務、全要素的訂單服務和全流程司法服務,致力打造成為無縫隙對接、全覆蓋業務的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務產業園區。
六中心補綜合審判功能短板
目前,進駐法律服務集聚區的機構30家,包括活動當天揭牌成立的大灣區(廣州)商事和公益訴訟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海事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知識產權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行政法律審判中心、大灣區(廣州)互聯網法律審判中心和大灣區(廣州)公益訴訟協調指揮中心等六個中心。作為功能性平台彌補南沙區綜合審判功能短板,六個中心將與南沙自貿區法院涉外和商事審判中心、南沙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等實行聯合共享式辦公,實現海商海事、知識產權、行政、互聯網等專業領域審判業務的系統集成,並加強與集聚區進駐機構的協調聯動及區際交流。
每年給進駐機構近千萬補貼
當天的儀式上,南沙區委政法委員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共同簽署《「 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戰略合作備忘錄》。廣州仲裁委員會、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北京德恆(廣州)律師事務所共同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仲裁法律事務戰略研究院合作協議》。廣州仲裁委以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為技術支持,制定了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標準,該標準也簡稱《廣州標準》。
廣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謝曉丹在致辭中表示,南沙出台的法律服務集聚區扶持辦法,是廣州首個針對法律服務業發展的專項扶持辦法,通過辦公用房補貼、經濟貢獻獎和專業人才補貼等措施,每年為進駐機構提供近千萬元(人民幣,下同)補貼獎勵。在辦公用房補貼方面,給予5年的補貼,實行第一年補貼比例為100%,第二年補貼比例為50%,第三年至第五年補貼比例為25%,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在經濟貢獻獎方面,按照入駐機構對南沙區經濟貢獻,給予10%至30%不等的獎勵,最高獎勵可達30萬元;在專業人才工作補貼方面,對符合條件的法律專業人才,可一次性給予3萬元工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