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经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的《国歌条例》正式刊宪生效。条例规定,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从此,国歌奏唱、保护和推广在香港有法可依。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国歌条例》
当国歌声在香港庄严响起,香港重回正轨的讯号清晰有力!《国歌条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必然之举。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国歌与国旗、国徽是最重要的象征和标志。香港特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完成国歌法本地立法,不仅是其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也应是香港维护国家尊严的自觉担当。
香港特区政府订立《国歌条例》,一直强调的核心精神是尊重国家。在“一国两制”下,只有尊重国家,谈“两制”才有意义。爱国,是每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操守。在修例风波中,乱港分子肆意篡改国歌的行为屡屡刺痛国人神经,爱国爱港人士高唱国歌而被暴徒攻击的情景令人无比愤慨。这样的倒行逆施决不容许重演!
依法保护和尊重本国的国歌,是国际社会的通行规则。今天,《国歌条例》生效,让香港市民有了最基本的一项法治保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签署《国歌条例》时表示,为了让下一代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特区政府教育局会更新教学资源,并以通告形式向学校发出指示,支援学校教导学生。可以期待,《国歌条例》生效后,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精神的教育将在香港校园里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国歌条例》12日在香港正式刊宪生效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国歌条例》在港生效,是香港激浊扬清、拨乱反正的好开端。未来,随着“港区国安法”的出台实施,必将为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更坚实的保障,香港再出发的前景无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