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不少读者致信本报,建议以此为契机,补齐公共卫生短板,进而构筑公共卫生安全屏障。这次疫情再次警示人们,公共卫生安全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都密切相关。为此,记者还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纷纷就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谈看法、提建议。
提升安全意识
维护公共卫生就是保护自己,要从我做起,从日常习惯养成做起
“从前一直对公共卫生没有什么概念,觉得离自己很遥远。但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告诉我们,公共卫生与我们的人身安全、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予以重视。”贵州贵阳市读者杨蔓薇说,“公共卫生安全是全社会的事,是大家的事。”
“公共卫生是个大命题,涵盖了疾病预防、提高生命质量、健康促进等与公众健康有关的很多内容。”山东潍坊市读者辛成杰表示,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共卫生领域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纷纷出现,“而应对这些新问题的前提,便是树立应有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大到国家层面的公共卫生体系构建,小到一个人佩戴口罩的行为,都需要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浙江杭州市读者孙鲁艳讲述了自己的切身感受:“我以前没什么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在公共场合也不会注意。但这次的疫情教育了我,维护公共卫生就是保护自己。”
在公共场合打喷嚏不能对着人,不随地吐痰,有污染性的垃圾不要乱扔,从医院回来要及时消毒……孙鲁艳不但自己养成这些习惯,还告诉家人,提醒他们维护公共卫生的必要性。“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就是为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安全做贡献。”
“不应该觉得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是一种负担,它应该成为一种自愿自觉的选择。”山西运城市读者邹海翔说,“在应对这次疫情的过程中,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少出门、不聚餐,有发热情况及时上报,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病毒蔓延,减轻一些危害。”
除了个人层面,整个社会层面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同样不容忽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林坚说:“对于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隐患,应该未雨绸缪,预先设想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从而建立起一定的预警、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尽力避免危险和危机。”
为了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也需要加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唐钧表示,研究公共卫生安全并非只涉及医学、卫生学,而是要综合社会、政治、治安、心理、生态等诸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唐钧说:“只有把视野放得更广,才能将公共卫生安全置于一个综合体系下,因为研究的综合最终仍然指向治理的综合,即对公共卫生安全涉及的医疗、卫生、食品、信息传播、交通、通信、治安等领域开展系统治理。”
完善预警机制
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关注高危人群,为防控疫情赢得时间
许多读者认为,要构筑牢固的公共卫生安全屏障,监测和预警不可或缺。河南开封市读者朱学希说:“不光要筑好‘保护墙’,还要设好‘观察哨’!”山东临沂市读者曹柯蒙也说:“监测得仔细,预警得及时,能够帮助全社会快速做好应对,大幅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
针对社会关注的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陆家海介绍,通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灵敏的公共卫生监测系统。“针对传染病来说,主要是从两方面收集监测信息,一个是疾控机构进行收集,一个是以医院为基础,发现特殊疾病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汇报。”通过信息直报系统,有关的监测信息可以实现快速上报。
通过我国业已建立的监测和预警机制,2013年,在上海出现的H7N9病毒被及时发现;2015年,进入我国的第一例MERS病毒感染者也被及时发现,感染者的流动轨迹和密切接触者也被确定……这些都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研机构需要时间研究新病原,医院收治病人也得提前协调人力物力,所以预警得越早越准,应对就能更从容。”四川自贡市读者许宁说,“抗疫像打仗,及早发现‘敌情’,让疾控人员和医生抢占先机,老百姓心里就踏实了。”
一些读者认为,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体系是需要持续完善的。每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需要社会各界分析其中的规律,让我们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护水平更进一步。
陆家海也认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应该让我们意识到,监测体系应该实现一次“关注前移”。“依赖医院去发现病例的监测体系,还显不够。患者来看病了,你可以监测。但有些人是轻症患者,不去医院,那他在外面就相当于一个传染源。”他说,“监测体系应该前移到高危人群。既然大量证据证明,大部分的新发传染病是来源于动物,那么对与动物相关的从业人员,应该进行重点监测。”
加强法治保障
完善相关立法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在构筑公共卫生安全屏障过程中,法治保障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应该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上海市读者杨灿表示,加强法治保障,就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以良法促善治,提升治理效能。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配套规定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野生动物管理不足,容易给公共卫生治理留下隐患。
2003年的SARS疫情之后,我国修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提供保障,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每当面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信息,并且及时更新事件应对方法和进展情况,这是我们老百姓十分需要的。”天津市读者隋志宁谈道。
除了有关部门,在防疫过程中,民众也应该树立法治意识。对于此次疫情的防控就是早发现、早隔离,这是每一个人的应有觉悟和应尽义务。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炫麟表示:“当疫情来临时,患者应如实描述病情、病史,并有配合治疗、隔离、转院等义务,如隐瞒病情、病史,拒不配合治疗、隔离、转院等工作,造成损害后果、疫情加重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他还提到,民众在此次疫情中会遇到一些与公共卫生相关的矛盾问题,比如隔离的时间和方式分歧、对症状的认定等。对此,有关部门在依法防控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对民众进行及时有效的疏解。同时应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对哄抬防疫用品价格等行为予以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联防联控
施行综合治理,充实基层防疫力量,让我们的生存环境更安全
早在200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便明确:公共卫生建设“需要国家、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
“公共卫生安全必须综合治理,从过去专业条块分割管理转为各部门高度协同综合管理,从单一管理主体转向多方参与管理,发挥市民、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林坚表示。
事实上,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共32个部门,下设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科研攻关、宣传、外事、后勤保障、前方工作等工作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在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药物研发和科研公关、农产品稳产稳供等方面作出统一部署和政策解释宣传。这表明,系统防控、综合治理的理念,已经被应用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来。
陆家海认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不仅仅在防治传染病这一个环节,而联防联控也不应该是仅仅存在于防疫期间的举措。“联防联控应该成为一种长期的机制,在平时就协调各部门共同维护好人、动物和环境的健康。”
“防控疫情,必须发挥市民、基层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既是自己的责任,也是对他人负责、为社会担责。”林坚表示,“防控疫情需要总体部署、顶层设计,更需要基层支撑、中层承接。社会组织在防控疫情的社会协同中发挥重要作用,可弥补某种程度的市场失灵。作为第三方力量,在权益诉求方面代表一部分群体权益,也可为政府承接一些公共事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群体智慧,促进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合理决策、民主决策,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民动员,以人民为中心,多方协同,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和格局。”
抗击疫情,基层防疫人员的辛勤工作是基础,要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基层工作基础。河南开封市读者胡思强说:“社区干部和做防疫的同志都很负责,但人手少,很多事没法兼顾。”安徽太湖县读者马国红说:“在农村,村医的工作量不算小,而一些村民缺乏防疫知识,听信喝醋防病等谣言,使得村医除了基本的医务工作,还得额外做很多宣传和解释。”还有读者反映,面对疫情,让一些社区中的安保人员仓促上阵,缺乏专业训练。
对此,胡思强表示:“充实基层防疫力量是群众的心头所盼,在平时要更加注重公共卫生常识的培养和基本防疫知识的训练,少信谣言多加防护,那么防疫人员的负担当然就小一些。另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在装备、培训和待遇上,多给村医等基层医务人员一些扶持。”
“多方治理,共同参与,构筑好公共卫生安全的屏障,意义不仅在于让疫情快速退散。让各种危害人们健康的疫病少发生,是对我们好,也是对抗疫英雄们的支持和报答。”吉林长春市读者薛茂林在来信中说。
图片说明:
图①:对口支援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广西支援湖北医疗队医护人员正在研究病情。
周家山摄(人民视觉)
图②: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鲁能东路社区“党员先锋突击队”队员在对居民进行体温监测。
黄绍芬摄(资料照片)
图③:安徽省六安市一位防控人员冒雪维护防疫宣传展板。
陈 力摄(人民视觉)
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制图:张丹峰
本报记者 史一棋 沈童睿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24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