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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祖国20年来,澳门特区政府通过与专业民间机构合作,加上来自不同背景和年龄层的义工队伍倾力付出,使澳门长者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营造了爱老、敬老、护老的社会氛围,共同构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的共融社会”。
连日来,在澳门街坊总会颐骏中心长者义工组的30位老人中间,一直传递着喜悦和兴奋。因为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来临之际,他们收到了国家主席习近平饱含深情的回信,习主席向他们表示亲切问候和勉励。
老人们感谢习主席对澳门老年人的关怀和祝福,表示一定多向澳门青年讲好回归前后的故事,把爱国爱澳精神传承好,继续做好澳门养老、社会服务工作,把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
澳门街坊总会颐骏中心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业的老年人服务机构,义工都在45岁以上,大部分是60岁以上的退休老人。2009年1月,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视察澳门期间,曾到中心亲切看望。
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像这样的专业机构和义工,才成就了澳门爱老敬老护老的佳话。
政策保障 民间参与
10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长者日庆祝活动综艺汇演如期在澳门旅游塔会展中心4楼举行。今年长者日的主题为“耆学,耆乐”,寓意长者通过持续学习新的知识和培养兴趣,获得自我实现的机会,活出丰富多彩的生活并提升个人的生活幸福感。
为肯定长者对澳门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传承弘扬敬老崇孝的传统美德,澳门特区政府于2017年决定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长者日”。
前来参加活动的罗婆婆称,19年义工经历除了可帮助他人外,也认识到很多老友,非常开心。她认为“长者日”有助鼓励长者投入社会,发挥余热,充实晚年生活。
一直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十分重视长者对持续学习的需求,并通过“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和“支持长者及残疾人士学习资助计划”、长者书院、长者社会服务机构等,为有意参与持续学习的长者提供进修的机会。
为了让社会大众看到长者的学习成果,澳门特区政府今年在澳门多个地点举办“长者书画作品展”,一共展出约100幅长者创作的优秀书法、国画及水墨画作品。
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介绍,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澳门长者的生活幸福和身体健康,通过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小区支持及社会福利等各方面政策和措施,为长者构建一个覆盖周全的安稳、和乐生活环境。近年特区政府积极推动无障碍出行的环境建设,今年又针对特定年龄的长者新推出免费白内障手术、活动假牙安装等服务,将来还会继续推出更多有利于长者生活与健康的服务。
澳门的养老服务以街坊总会、工联总会、明爱等社团和慈善机构、宗教机构和私人等社会力量为主,政府只是起到支持和资助的作用。澳门社会工作局则主要是提供救济性援助,保障最低生存条件。
谭俊荣说,特区政府为丰富长者的晚年生活,持续通过与民间机构携手合作,开展多元化的服务和创造更多的机会,务求让长者能够按照个人喜爱的方式继续参与社会,达到“家庭照顾,原居安老;积极参与,跃动耆年”的政策目标。
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
家住氹仔的张婆婆已105岁,与73岁的儿子陈先生一家同住,虽行动不便,却在儿孙的悉心照料下安享幸福晚年。陈先生表示,母亲年轻时辛劳地照顾一家,作为儿子应尽孝道和责任照顾母亲,报答养育之恩。
102岁的罗伯伯育有11个子女,现安居在十儿子家中,兄弟姐妹除共同分担父亲的一些生活开支,也经常来往探望和陪伴。罗伯伯行走需借助辅助器材,但头脑清晰,饮食正常,身体颇佳,时常还与子女一起搓麻将。
澳门特区政府真正保障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的晚年生活图景。
为体现对长者的关怀,澳门特区政府每年都要向老人发放敬老金。今年10月就向约9万位符合资格且完成审查的长者每人发放敬老金澳门币9000元,总发放金额约澳门币8.06亿元。
除了发放敬老金,澳门还建立了医疗券计划、经济房屋政策、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中央储蓄制度等,有效保障养老资金来源和养老基础设施需求。
在澳门,有普通安老院和护理安老院之别,前者为一般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后者为年纪更大、身体有更多不便的老人提供服务。
澳门还为55岁以上老人提供活动场所——耆康中心、长者日间中心、颐康中心等。这些中心为长者提供送膳、家居清洁、洗澡、购物、门诊及住院等日常服务,还包括召唤救护车、情绪支持、定时问安、定期探访等特殊服务。此外,有的还会举办包括书法、编织、歌唱和语言等专门课程供长者参与。
有法护长者 晚晴更美好
澳门社会已迈入人口老龄化的阶段。根据资料显示,目前澳门的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3.7岁。
澳门特区的长者(65岁及以上)人口有持续上升的趋势,目前长者人口占比为10.5%,预计到2036年,这一比例将高达20.7%,澳门将成为超老龄化社会。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澳门特区政府从2016年开始落实推行“2016至2025年长者服务十年行动计划”,通过短、中、长期的政策规划和服务发展,充实长者的老年生活,提升长者的生活素质,同时积极落实“家庭照顾,原居安老;积极参与,跃动耆年”的政策方针。
长者权益更离不开法律保驾护航。虽然澳门现有的法律中,已经对长者的基本权利、民事权利、社会保障等事项作出了规范,但比较零散,在长者照顾模式等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有鉴于此,澳门特区于2009年启动《长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制定长者权益保障的总体框架,整合现有法例、明确相关政策。2018年,澳门特区立法会细则性通过《长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
“长者法”规定保障老人的健康、居住需要、职业和工作、通达便利等,整合了所有涉及老人权益的制度,堪称老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基本法”,为构建“‘老有所属、老有所为、老有所养’的共融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澳门媒体称赞这是“有法护长者、晚晴更美好”。
历经多次公众咨询、听取社会意见,这部澳门长者权益保障的“基本法”终于出台。立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让长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的同时,也让爱老敬老护老的美德更加深入人心。(记者 毛磊)
《 人民日报 》( 2019年10月13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