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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集荣誉于一身的华侨华人言论形象代言人曹明权

来源: 西非在线  日期:2017-12-13 02:04:41  点击:1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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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集荣誉于一身的华侨华人言论形象代言人曹明权

在韩国集荣誉于一身的华侨华人言论形象代言人曹明权

点击次数:12568
发布时间:2017-12-13 02:04:41
案例描述

韩国《新华报》社发行人兼社长曹明权

 

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最高国会议员李仁济会见曹明权并合影

2013韩国华侨华人年度优秀人物奉献奖的韩国《新华报》社发行人兼社长曹明权

韩国前总理李寿成会见曹明权并合影

 

执政党中央委员会的总干事长朴京培会见曹明权并合影

曹明权社长在主持联欢节目

新华报社接待中国天津市访问韩国代表团
 

      在韩国侨界他是公认的旅韩华侨华人言论的形象代言人,虽然他只有一根笔杆儿和两袖清风,而他却立场严正、爱憎分明、敢于担当,他以资深媒体人的视角,从一颗爱国心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侨民为先的理念,为提高在韩同胞的社会地位贡献了自已最大的力量。他就是获得了2013韩国华侨华人年度优秀人物奉献奖的韩国《新华报》社发行人兼社长曹明权。

       2013年10月,由首尔市九老区政府任命成立的第一个在韩中国同胞义务奉献团成立仪式在首尔九老区厅5楼大会议室内举行正式成立大会。九老区厅长李星任命曹明权为在韩中国同胞青年奉献团团长并颁发了任命状。
       2014年2月,多年以来致力于后援帮助在韩中国同胞专门敬老院的曹明权被当选为全国同胞敬老院后援联合会会长。
       2014年7月,曹明权经过社团法人全国韩籍华人总联合会大议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召开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一致通过被当选为第五届全国韩籍华人总联合会总会长。
       2014年9月,做为唯一的韩籍华人代表,曹明权被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中央委员会正式任命为执政党新国家党中央委员会海外同胞委员会副委员长一职。
       2012年9月7日,曹明权应国务院侨办邀请出席了第七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会议并撰写提交的论文《在海外创办华文媒体的前景和出路》刊登发表在此次《第七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论文集》里。据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主办方透露,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至今已举办七届为止,韩国的传媒人士还是第一次向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组委会提交论文并公开发表。
       2012年10月24日,韩国新世界党中央选举委员会首尔特别市委员会在首尔九老区民会馆举行了第18届韩国总统选举对策及选举委员会任命及聘任仪式。韩国热门女总统候选人朴槿惠任命本报社长曹明权为在韩同胞团体长并委托所属党派首尔特别市委员会委员长姜尧植向曹明权颁发了聘书。
       2011年起,曹明权便开始但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驻韩国招商办事处代表。
       曾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系的曹明权自2001年起便定居在韩国首尔.目前身兼数职,先后还曾担任过韩国《华光报》社记者、编辑、新闻部长、总编辑、《中文周报》社新闻部长、首尔中国侨民协会首席副会长、首届首尔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创会会长、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副总会长、韩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联合总会副总会长、中国在韩同乡联谊总会首席副总会长、韩中商贸促进交流协会监事长、社团法人在韩中国同胞联合总会总会长、在韩中国同胞艺术团联合会会长、新华国际贸易会社代表、中国同胞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首尔九老警察署加里峰外国人特别巡查队队长、社团法人韩国歌手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现任职务:天津市人民政府驻韩招商办事处代表、(株)韩华国际传媒集团董事长、韩国《新华报》社长、韩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联合总会常务副总会长、韩国《新华侨报》社发行人、新华出版社社长、韩中商贸促进交流协会监事长、(株)韩中多文化艺术团代表。
  2005年10月,《新华报》社正式成立了新华法律救助团,开始为在韩的中国人合法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帮助在韩的中国人解决产灾、工伤以及意外死亡等疑难问题等,从而受到了广大在韩中国同胞们的拥护。
       2006年1月29日,首次以《新华报》社的名义组织上千余人举办了“首届‘新华杯’驻韩华侨华人歌咏大赛”活动,从而拉开了新老侨之间的各项合作与交流。
       2006年5月14日,在韩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联合总会总会长韩晟昊博士的正确指导下,曹明权以新华报社的名义首次组织在韩的广大中国同胞在首尔成立了以中国内地来韩创业、打工、经商、学习以及国际婚嫁来韩的中国人为主要群体的首尔华侨华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并当选为首届创会会长。同时还得到了驻韩中国大使馆的正式备案认可。
协会成立的当天,驻韩中国大使馆宁赋魁大使、总领事张欣、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主管华侨华人领事于卫国及其他主管领事等均到场出席了成立大会。宁赋魁大使还代表驻韩中国大使馆发表了贺词讲话关祝愿协会为韩中两国的经济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10月3日,新华报社在首尔奥林匹克公园体操馆组织了1万5千余人的“庆国庆、迎中秋驻韩中国人联欢会”。
  2007年2月17日,新华报社在首尔市九老区区民会馆组织了2000余人的“在韩中国人春节联欢会暨中国人歌咏大赛”。
  2007年4月10日至1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访韩期间,看到由在韩的中国人自已创办发行的中韩文对照的《新华报》后,温家宝总理还高度评价了全体新华报社工作人员的创业和敬业精神,并希望《新华报》今后能够为中韩两国在文化产业等方面积极起到促进和交流的作用。
  2007年5月1日,曹明权率先组织了韩国3家报社、一家杂志社在首尔成立了首家株式会社韩华报业集团。报业集团还下设了(株式会社)韩国新华报社、中韩新闻社、新华新闻社、新华出版社、环球新报社、(株式会社)韩国新华侨报社、(株式会社)韩中多文化艺术团、新华翻译社、换钱所、以及新华国际贸易株式会社、新华国际贸易、新华出入境事务所、新华旅行社等。
  韩华报业集团的成立将预示着韩国华侨华人的各项事业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2007年6月17日,曹明权协助韩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联合总会总会长韩晟昊博士,在首尔汝矣岛新东阳大酒店成立了中国在韩同乡会联谊总会以及韩中商贸促进交流协会,并被推举当选为中国在韩同乡会联谊总会常任首席副总会长(注:总会长为韩晟昊博士)以及韩中商贸促进交流协会监事长一职。
  2007年10月14日,韩国主流媒体--KBS放送局以特别嘉宾的形式邀请曹明权夫妇在KBS放送局本馆内接受了KBS周末专题节目的录制专访。在长达50分钟的专题录制节目中,曹明权以主题《在韩创办华文报纸的酸甜苦辣及在韩中国同胞苦衷商谈》为主要内容,呼吁韩国社会要多关心和关爱广大在韩的中国同胞们,曹明权主张韩国社会应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优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进而为韩中两国在民间经济往来与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
  2007年11月,韩国最大的新闻媒体---《朝鲜日报》、《周刊朝鲜》以及韩国多家网络媒体的记者联合采访曹明权后,大篇幅报道了以题目为《首位由在韩华人创办的简体华文媒体《新华报》的发行人--曹明权》的人物专访新闻报道。
  2008年,中国吉林新闻社以记实采访的形式大篇幅报道了海外华人成功人士--在韩中国朝鲜族侨胞成功人士曹明权人物专访。
  2010年5月,韩国MBC电视台以专题报道的形式专程报道了以新华报社自愿奉献团为主在韩国进行各种义务奉献活动的专题采访记实片。
      2010年8月韩国SBS电视台以专题报道的形式专程报道了新华报社自愿奉献团在韩国进行义务奉献活动的专题片。
    2011年2月KBS电视台以专题报道的形式专程报道了以曹明权为主的首尔九老警察署外国人防犯特别巡查队在韩国进行义务巡查奉献活动的专题采访记实片。
      在多次被采访中,曹明权还希望通过韩国的主流媒体呼吁韩国政府有关部门多关心和了解一下在韩中国们的苦衷。他说:“在韩中国同胞们感到不方便的还很多。首先话语不通生活不方便,还有外国人想投资入境韩国和那些再入境韩国后,重新登记申请外国人登录证条件相当苛刻且很麻烦。因为许多外国人大都投入小资本做点事,刚来就取得大成就那是不可能的事。对他们来说需要韩国政府确认他们在韩国投资的意志,然后积极提供帮助的态度。”
  曹明权还通过报纸曾积极开展过“取得投票权”运动。他说,“现在韩国政府和市民对我们中国同胞们的看法和待遇不大一样,甚至在地方选举中取得了较有影响力的投票权选举群体。”同时他强调说,要想提高在韩中国同胞的社会地位,首先也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
      曹明权还先后被韩国政府有关部门及民间团体多次评选为模范先进人物。
      2003年度,被韩国记者协会评选为“外刊优秀新闻记者” 荣誉称号。
      2004年度,被社团法人韩国青少年指导委员会评选为“韩中友谊使者” 荣誉称号。
      2005年度,被社团法人韩国新闻协会评选为“优秀新闻记者” 荣誉称号。
      2006年度,被韩国青少年指导委员会评选为“韩中民间文化宣传大使”荣誉称号。 
      2007年度,韩国青少年新闻社评选为“韩中媒体宣传大使”荣誉称号。 
      2008年度,被环境部评选为“绿色环保模范先进”。    
      2009年度,被社团法人韩国绿色环保促进委员会评选为“优秀环保先进人物”。
      2009年度,被首尔九老警察署聘任为首尔九老警察署加里峰外国人特别巡查队队长。
      2010年度,被韩中演艺人协会评为“韩中民间文化艺术宣传大使”荣誉称号。
    2011年度,被韩国首尔九老警察署评选为“优秀治安模范” 荣誉称号。
      2011年度,被首尔市九老区政府评选为“优秀模范市民”荣誉称号。
      2011年度,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聘请任命为天津市驻韩对外招商办代表。
      2012年4月,韩中演艺人协会在首尔九老区民会馆举行为新华报社长曹明权赠送感谢状及功劳牌赠送仪式活动。
      2012年9月,在中韩建交20周年文化庆典大会上,受到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韩晟晟总会长的表彰。
      2013年5月,参加国务院侨办主办、中国华侨大学承办、福建省侨办协办的第十期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并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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